鼓励发展家庭农场 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区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和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门槛。我区农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与探索,开始朝着都市型生态高效农业的方向发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品牌经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大批农产品跨出本地,进入知名超市,畅销上海、香港等地。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分别达到28家和54家。但总体来说,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体系、技术装备、基础设施和资本投入等还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仍然占主导地位。“三农”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则关系“三农”工作全局。今后一个时期,看新农村建设成效、看农业现代化进展、看城乡一体化格局,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看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情况。我们认为,转变我区农业发展方式,改革的突破口、聚焦点和重中之重,就是要在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培育大批现代农场主,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一、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经营模式
1、中央和省委提出了明确的政策导向。“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这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首次提出发展“家庭农场”的概念。浙江省委《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加快培育适度规模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对长期流出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给予优惠政策,对流入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较大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在金融服务、技术推广、用地用电用水和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这表明中央和省委在培育规模经营主体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目标模式和政策导向,支持“三农”的着力点已转向培育发展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2、先进地区提供了有益的经验。上海松江区率先出台了《关于鼓励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意见》,于2007年底,已陆续在粮食生产领域的农户中试行“家庭农场”制。目前该区已有597家“家庭农场”签约,每家农场经营100到300亩土地,共经营粮田9万亩,占松江水稻种植面积的60%。2008年月12月,该区举行了家庭农场表彰大会,提出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家庭农场经营模式,规范家庭农场发展,提升家庭农场经营水平。
3、秀洲区农业发展的现实要求。近年来,我区已发展各类种养专业大户2203家,其中面积20亩以上种粮大户达831家,这为发展家庭农场提供了现实基础。根据我们对高照街道农户金仁法所租赁的152亩水田和50亩旱地种植效益的保守统计,剔除当年的租金和成本,2008年净赚十多万元。但目前我区农业生产“老、小”问题比较突出。“老”是指现在从事种田的大多数是60岁以上的老人。“精兵能人去创业,身强力壮去打工”,离土农民,过去是粮食生产者,现在却是粮食消费者。有些进城农民虽然有“要回”原有承包田的意愿,但绝大多数农户要回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属,而非返乡种田。“小”是指绝大多数农户耕种规模偏小,一般一户人家所种的规模不过5-10亩。一亩田净赚400元,10亩田一年辛苦下来只能赚4000元。虽然近年来国家减免了农业税,基本实现了农民零负担,并给了一些种粮补贴,粮食收购价格接近每百斤100元,但由于农资、化肥、机械等成本上涨,实际上除去自家口粮和补充一些家用外,这种“小农经济”对年轻力壮者的吸引力是非常有限的。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不利于农民离土发展,从事二三产业,不利于合理使用农业机械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阻碍了农业科技的推广与普及,限制了外部资金、物资和服务的进入。
4、发展家庭农场是推进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现代农业其实是建立在工业发展基础上的,农业机械化水平能支持农业规模化生产,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能解决大量离土农民就业,现代农业所需的技术培训、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配送供应服务、市场信息服务等,能满足“农场”的基本需求。因此,农业生产要想实现“集约化、机械化、市场化、现代化”,“家庭农场”是一种选择。家庭农场可以作为一个企业,由个人、家庭所有和经营,或由联合体、公司所有和经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美国和西欧等一些发达国家,成功经营农牧业的主要形式是家庭农场。这些家庭农场,既能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又保留了便于经营、对市场反应灵敏的优点,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按照农业生产的特点和规律,一般以家庭为经营主体比较合适。家庭农场延续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的特征,具有科技含量高、竞争力强、产权明晰、便于管理的优点。一部分农户主动将承包田以转包、租赁或入股的形式交给农场主经营,既可获得一份稳定的经济收入,又可放心地从事二三产业或外出务工。同时,家庭农场的规模经营,为不能长时间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提供短期就业岗位。因此,家庭农场在一定程度上能使土地成为农民面向市场的一种资本,既能增加收入,又能参与市场竞争,而不再仅仅保障自身生活消费。
二、鼓励发展家庭农场,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对策建议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以及科技的发展,从现在开始,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区农业经济组织的发展方向应是以具有一定规模水平,拥有先进技术装备,掌握现代科技和管理,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现代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家庭农场为主要模式,以此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1、以种粮大户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家庭农场经营模式
我区发展家庭农场,可以在粮食生产领域率先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创办独立经营家庭农场、股份合作制家庭农场、公司制家庭农场。同时发展中介组织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发展家庭农场必须规范运作。在选定经营人员上要有一定的条件。主要是扶持当地专业农民和种田能手、镇村干部和技术人员等“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业经营者。同时,鼓励本地大中专毕业生回乡,从事现代农业,创办家庭农场,大力培养年轻一代家庭农场主。在规模上要因地制宜把握“适度”。以农户家庭实际经营能力定规模,一般以100-300亩为宜。在组织生产上要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农机化作业及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同时要建立农业生产档案,签订统一流转土地合同文本,家庭农场受让的流转土地不得转包。
2、大力推进土地流转,为发展家庭农场创造必要条件
土地流转是家庭农场能够发展的必要条件。要强化组织领导,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严格依法操作,通过合理引导、典型带动、效益吸引、算账对比、政策扶持等途径,有条不紊地进行土地流转。要构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和纠纷调处机制。区政府主要依托农经部门,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镇街道依托农业服务中心,成立土地流转服务所;村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站。三级服务机构明确职能划分,各司其职,强化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管理。
3、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优化家庭农场发展环境
要因地制宜,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家庭农场。并与新农村建设规划、节约集约用地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布局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相衔接,从整体上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要创建区域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技术合作平台,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要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指导家庭农场应用优质高产品种和标准化生产技术。全面施行测土配方技术和农机社会化服务,扩大农资连锁经营覆盖面,加强市场供求信息、价格信息等指导服务。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与各类农学院、农技部门的联系与合作,不断提高家庭农场主的科技文化和经营管理水平。
4、创新激励政策,推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家庭农场制度,是在市场化、农业机械化、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的背景下,探索更合理地解决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新尝试,需要得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有力推动。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包括国家和省核定的补贴、补助、开发资金、奖励资金以及贷款、农业保险等重点向家庭农场倾斜。在税收政策方面,对家庭农场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享受其他经营主体同等待遇。在基础建设方面,农经、水利、国土、交通、科技等部门要为家庭农场优先安排重点项目,在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修建用于农产品加工、仓储、办公等非永久性临时设施,有关部门应予支持。在奖励政策方面,要设立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奖励基金,对全部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一定补助,对创办家庭农场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给予重点扶持,对发展家庭农场成效显著的镇(街道)、村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