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嘉兴市秀洲区委员会
委员履职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委员履职服务与管理,推动委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政协嘉兴市秀洲区委员会关于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若干规定》(秀洲政协〔2017〕12号),结合我区政协工作实际, 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和原则
建立科学、规范的委员履职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委员服务与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水平。通过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引导、激励委员积极履职。委员履职量化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本届区政协委员。
三、考核内容
(一)参加会议情况
主要包括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重要情况通报会、学习培训会等区政协组织的各类会议。
(二)参加各类活动情况
主要包括调研、视察、民主协商、民主监督等活动。
(三)撰写各类文稿情况
主要包括撰写提案、社情民意、会议发言材料、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文史资料等各类文稿,完成区政协交办的其他履职任务。
(四)其他
完成区政协交办的其他履职任务或有突出贡献。
四、考核方法
委员履职量化考核采用计分制,计分分为“基础项目分”和“加分项目分”两种。基础项目分实行扣分量化,加分项目分实行加分量化。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委员培训以半天为一个计分单位,其他各类会议、活动以次数计分,提案、社情民意信息以件数计分,各类文稿以篇数计分。
(一)基础项目考评方法(起评分为100分)
1.委员出席区政协全体会议。包含预备会、开幕会、大会发言、大会选举、闭幕会、分组讨论等,全程出席不扣分,请假获准、无故缺席扣相应分。
2.常委出席区政协常委会议。全程出席不扣分,请假获准、无故缺席扣相应分。
3.其他会议和活动。要求参加的会议和活动,提前通知委员并告知相关事项。
(二)加分项目考评方法
1.参加会议和活动。委员参加区政协办公室及区政协各专委会、联络室、界别活动组、民主监督小组等组织的各类会议和活动,每参加一次获相应加分。
2.提交提案。委员提交提案并立案,个人提案领衔人和附议人,集体提案主笔人和参与人每件获相应加分。被确定为重点提案、优秀提案,领衔人或主笔人、参与人获相应加分(重点提案、优秀提案不重复计分,计最高分)。
3.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委员报送社情民意信息并被区、市、省、全国政协采用,每条获相应加分,有批示再获相应加分(同时被区、市、省或全国政协采用,不重复计分,计最高分)。
4.撰写重要会议发言材料。委员撰写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及各类专题协商会议发言材料,执笔人和参与人每篇获相应加分。在全体会议、常委会议等重要会议上作口头发言每次获相应加分。
5.撰写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文史资料、宣传稿件等。被采用或获奖,执笔人和参与人每篇获相应加分(同一篇文稿同时在区、市、省、全国被采用或获奖,不重复计分,计最高分)。
6.其他。委员完成区政协交办的其他任务或有突出贡献,视情给予加分。
五、组织实施
(一)建立委员履职考核工作协调小组。由区政协秘书长总协调,统筹考核工作,区政协一办一室,各专委会、联络室负责人担任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工作组,由委员工委具体牵头,一办一室、专委会、联络室、界别活动组、民主监督小组共同实施。
(二)明确委员履职考核工作责任制度。根据本办法规定,委员履职考核工作实行责任分工。具体分工为:
1.办公室负责对委员参加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及其所组织的其他会议、活动情况进行录入、统计,各专委会配合。
2.各专委会、联络室、界别活动组、民主监督小组负责对其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情况进行录入、统计。
3.提案委负责对委员提交提案情况进行录入、统计。
4.研究室对委员大会发言材料、常委会议发言材料、专题协商会议发言材料、社情民意信息、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宣传稿件等情况进行录入、统计,相关专委会配合。
5.文史委负责对委员撰写文史资料情况进行录入、统计。
6.委员工委牵头或配合有关委室做好委员履职情况的录入、统计工作。同时,做好核实、汇总、分析、通报等工作。
(三)规范录入、统计、考核工作
1.委员参加会议或活动,由责任部门现场进行电子签到录入并上传签到数据,系统同步汇总统计,牵头部门要做好审核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2.委员提案、社情民意,由责任部门通过同步提案管理、社情民意管理模块数据进行汇总、统计。
3.其他履职情况根据具体内容依托委员履职信息系统进行录入、统计。
4.委员任期内履职情况统一纳入履职信息管理系统,并以此作为委员考核的基本依据,委员可在履职系统中及时查询本人各项履职及考核得分相关情况。
六、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的通报。委员工委做好年度委员履职量化考核统计汇总工作。
(二)考核结果作为委员评优的重要依据。委员履职量化考核结果将作为推荐委员活动积极分子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结果为政协换届委员留任提供参考依据。做好一届以来委员履职量化考核综合评价工作,对拟留任委员提出合理化建议,供区委组织部、统战部等作参考。
(四)根据委员履职考核具体情况,按照《政协嘉兴市秀洲区委员会关于委员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秀洲政协〔2017〕12号)《中共嘉兴秀洲区委组织部、中共嘉兴秀洲区委统战部、政协嘉兴市秀洲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健全区政协委员退出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秀洲组〔2018〕67号)文件规定执行,并作出相应处理。
本办法自区政协主席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附件:《委员履职量化考核计分标准》
政协嘉兴市秀洲区委员会
2020年5月8日
附件:
委员履职量化考核计分标准
类别 | 内 容 | 计分标准 | 责任单位 | |||
基础项目 (100分) | 出席全体会议 | 各次大会、 分组讨论 | 全程出席 | 不扣分 | 办公室 委员工委 | |
请假获准 | -1分/半天 | |||||
无故缺席 | -5分/半天 | |||||
出席常委会议 | 全程参加 | 不扣分 | 办公室 | |||
请假获准 | -1分/半天 | |||||
无故缺席 | -5分/半天 | |||||
加分项目 | 会议、活动 | 参加委员培训 | +0.25分/半天 | 委员工委 | ||
列席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会议 | +1分/次 | 办公室 | ||||
参加区政协理论中心组学习 | +1分/次 | 办公室 | ||||
参加区政协各专委会、联络室、界别活动组活动 | +1分/次 | 专委会 联络室 界别活动组 | ||||
参加区政协各专委会、联络室、界别活动组、组织的视察调研等活动 | +1分/次 | 专委会 联络室 界别活动组 | ||||
民主监督员参加区政协民主监督小组活动 | +1分/次 | 民主监督小组 | ||||
参加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关会议及活动 | +1分/次 | 办公室 | ||||
参加其他会议或活动 | +1分/次 | 专委会 联络室 界别活动组 | ||||
参加会议、活动发言 | +1分/次 | 专委会 联络室 界别活动组 |
类别 | 内 容 | 计分标准 | 责任单位 | |
加分项目 | 提交 提案 | 立案的个人提案(领衔人/附议人) | +3分/1分/件 | 提案委 |
立案的集体提案(主笔人/参与人) | +4分/1分/件 | |||
优秀提案(领衔人或集体提案主笔人/参与人) | +5分/2.5分/件 | |||
重点提案(领衔人或集体提案主笔人/参与人) | +6分/3分/件 | |||
报送社情民意 | 被区政协采用/有批示 | ﹢3分/+2分/件 | 研究室 | |
被市政协采用/有批示 | ﹢5分/+3分/件 | |||
被省政协采用/有批示 | ﹢10分/+5分/件 | |||
被全国政协采用/有批示 | ﹢20分/+10分/件 | |||
撰写重要会议发言材料 | 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发言材料(执笔人/参与人) | +4分/2分/篇 | 研究室 专委会 | |
书记(区长)与委员面对面等重要会议发言材料(执笔人/参与人) | 3分/1分/篇 | |||
在区政协全体会议(含分组讨论)、常委会议、书记(区长)与委员面对面等重要会议上口头发言 | +2分/次 | |||
撰写调研报告(执笔人/参与人) | +3分/1分/篇 | 研究室 专委会 | ||
撰写理论研究文章 | 获区政协二等奖以下奖项 | +2分/篇 | 研究室 | |
获区政协二等奖(含)以上奖项 | +3分/篇 | |||
获市政协二等奖以下奖项 | +4分/篇 | |||
获市政协二等奖(含)以上奖项 | ﹢5分/篇 | |||
获省政协二等奖以下奖项 | ﹢4分/篇 | |||
获省政协二等奖(含)以上奖项 | ﹢6分/篇 | |||
撰写宣 传稿件(公众号) | 被区政协媒体采用 | ﹢2分/篇 | 研究室 | |
被市政协媒体采用 | ﹢5分/篇 | |||
被省政协媒体(含)以上采用 | +6分/篇 | |||
撰写文史资料 | 被区政协采用 | ﹢3分/篇 | 文史委 | |
被市政协采用 | ﹢5分/篇 | |||
被省政协采用 | ﹢6分/篇 | |||
被全国家政协采用 | ﹢15分/篇 | |||
其他 | 其他履职任务或有突出贡献 | 酌情加分 | 委员工委 |